2×10万吨/年聚碳酸酯工业化示范项目配套2×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及公用工程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中蓝国塑来源:www.sczlgs.cn时间:2020-08-172545次浏览

2×10万吨/年聚碳酸酯工业化示范项目配套2×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及公用工程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2×10万吨/年聚碳酸酯工业化示范项目配套2×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及公用工程项目业主为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工程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临港工业园区。

2.2工程规模:

2×10万吨/年聚碳酸酯工业化示范项目配套2×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及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规模约8.1亿元,分二期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100亩,一期建设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二期招标人视市场情况建设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项目主要装置和辅助设施包括:CO制备装置(PSA-CO/H2、产品气、解析气、吸附尾气压缩);DMC装置(DMC公用系统、DMC合成、CO循环气压缩、DMC精馏);储运装置;辅助设施(车间办公楼、中心控制室装置变电所、消防泵站、循环水站、初雨池、泡沫站、火炬润滑油库房)。

一期主要产品: 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

二期主要产品: 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

2.3本次招标范围:

2.3.1承担2×10万吨/年聚碳酸酯工业化示范项目配套2×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及公用工程项目的基础设计(初步设计)、详细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

2.3.2承担界区内与各工艺装置相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3.3承担总图运输(含场平方案)、储运、界区内外管网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3.4承担天华园区公用工程(蒸汽、氧气、乙炔尾气、工业水、饮用水、脱盐水、消防水、工厂空气、仪表空气、氮气、电、通讯等)与本项目相关的配套改造设计。

2.3.5负责整个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一期、二期单独出版)及汇总(界区内及厂外工程)。

2.3.6承担设备和材料采购的技术询价文件编制工作,应业主要求参与设备和材料采购询价文件涉及的技术评审工作。

2.3.7参与工艺包的审查并签字确认。

2.3.8组织开球会,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及详细设计审查。

2.3.9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安装/试车过程中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参与设备单机试车、全流程联动试车、投料试车、装置性能考核工作,配合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设计工作。

2.3.9一期、二期主体装置进行统一设计、一次出图(一、二期图纸需明确标注)、分期统计设备材料等,以使甲方能独立进行一期和二期建设和生产。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整个施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3投标人至少有一套规模5万吨/年及以上的DMC装置的工程设计业绩或一套类似装置的工程设计业绩(类似装置指的是5万吨/年及以上DMO装置的工程设计业绩),均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4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2020年1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以年度缴纳社保的可提供2019年度缴纳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时30分持相关资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均加盖投标人公章)等到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联 系 人: 苟伟

地    点: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

联系电话:15082056427

传    真:0830-5482565

邮    箱:gouw_1982@126.com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联 系 人: 苟伟

地    点: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

联系电话:15082056427

传    真:0830-5482565

邮    箱:gouw_1982@126.com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诉监督

举报热线:0830-5482812

举报邮箱:pzl1973513@sina.com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lzsggzy.com/)、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官网(http://www.lutianhua-group.com/)及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czlgs.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