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杯征文获奖作品】可为与有为

    作者:PC车间 刘直真来源:www.sczlgs.cn时间:2021-11-26749次浏览

安全生产一直是化工企业正常运营的重中之重,我们当以“可为”之心,方成“有为”之工程。

工作中的“有违”不少,安全人的“可违”不多;安全工作中的“有为”不少,安全工作的“可为”很多!安全工作的“可为与有为”,是对待安全工作的热情,对安全工作的严谨,每一项安全工作就仿佛一条奔向大海的溪流,每一位化工人都应该保持对安全持续学习的能力,坚定的内心,奔跑着,前进着。当成千上万条这样的溪流汇聚而成安全之海时,我们才能在这片安全大海中扬帆起航。

关于安全,付出多少努力,就有多少底气。“可为”是“有为”的基础。在化工行业的工作中,“可以做什么”是我们不断思考的问题之一,而“做出什么成绩”则是我们认定目标、实现安全、奋勇向前的过程。“可为”与“有为”相辅相成,什么条件下“可为”?什么条件下“有为”?小到个人的胆略见识,大到国家的法律法规,科学理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可为和有为”为我们安全工作的前进指明了方向,为我们的行动赋予了保障,让我们在奋进的过程中辩证地看待“压力与动力”“挑战与机遇”。

安全之可为,可为是我们在工作中正常操作时的基本准则,是我们在遇到问题时做出相应调整的基础。进入现场穿戴合格的劳保用品,操作时严格按照车间操作卡进行检查确认,这是我们每一位中蓝人都必须具备的可为要求。作为一线工人,安全的可为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点;一是“三懂四会”,这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懂原理、懂流程、懂构造,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二是熟悉现场,现场的巡检保质保量,看机泵是否有异常、现场是否存在漏点。作为工艺人,不深入现场,不熟悉现场,安全都是空口而谈,是不切实际的。三是学法、懂法、用法。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这就要求我们现场操作人员不仅要懂现场工艺知识,懂安全知识,更要懂“法”,要依法进行现场操作,要好好学习各种安全法律法规,用法律武器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完善安全制度建设、开展专项考核、强化动态监管等等措施都是安全工作中的有为。在这个层面,最重要的是通过一系列安全培训和宣讲,建立一种人人都有“安全第一”思想的工作氛围。在安全工作中,有畏才能有为。但在现实工作中,存在个别员工简化或不执行作业标准的行为,看似偶然,实质是思想上没有高度重视。让标准成为习惯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无数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如果职工违章作业干惯了,干部敷衍管理松惯了,检查流于形式应付惯了,让陋习成了习惯,出事故就是必然的。
  从安全事故案例中不难发现,其中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职工敬畏意识的不足:一是从思想深处还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弱化了对安全生产这条“生命线”神圣的敬畏之心,在抓安全、保安全上,自然就缺乏如履薄冰、如临大敌的警觉。二是“严字当头、铁的纪律”观念淡化,没有把规章制度当成“带电的高压线”。作业中,或不讲规矩,或麻木懈怠,或盲目蛮干,或铤而走险。三是对存在的安全问题不当回事,不能防患于未然。

安全生产需要每一位化工人时刻保持警觉、警惕的状态,常怀敬畏之心,常记血的教训,常借他山之石,止步“红线”,避碰“雷区”,以强烈的“有畏”意识——敬畏生命、敬畏职责、敬畏规章、敬畏制度、敬畏管理。只有保持科学严谨的有畏精神,才能更好地实现“有为”。

筑牢安全“堤坝”,人人皆为“主力军”。筑牢安全“堤坝”,就是提升安全防范“主力军”的能力和本领。要搭好安全“堤坝”的“四梁八柱”,把制度立起来、严起来,完善公司安全制度体系,人人争做筑牢“堤坝”的执行者和监督者,对装置隐患拉网式排查、全周期管控,占领防范风险“制高点”,从萌芽时、从根源处化解各项矛盾,构建人人可为、人人有为的安全大格局。